中心领导
科室设置
样品检测
疫苗接种
慢性病
资质认证
办事指南
⒈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党务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 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党委的决议。负责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决议、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工作,努力完成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当好党委的参谋。 ⒊认真做好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⒋组织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时向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事政治和法制教育。 ⒌根据党委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健康、有益的思想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四有”职工队伍。 ⒍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检查、督促各党支部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两先二优”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⒎做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经常深入支部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⒏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两公开”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核和预备党员的考核教育工作。 ⒐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在党委的安排下,与纪委、人事部门共同做好干部的考核、选拔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办理干部任免手续。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推荐、培养和考核工作。 ⒑搞好统战工作,增进党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联系,发挥协商共事小组的作用。 ⒒做好宣传工作。结合中心主要工作,密切与相关媒体和有关部门关系,加大疾控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疾控工作对社会影响,保证百姓身心健康,为社会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⒓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离退休干部(工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即“两个从优”的规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⒉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走访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和及时反映老同志的意见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按照卫生局老干部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汇报工作。 ⒊负责组织离退休职工的学习,开展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老同志愉快地度过晚年生活。 ⒋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在中心主任领导下组织、协调疾控中心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并组织督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⒉负责或协助会议的组织安排、文、电处理,参与重要文稿和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文秘管理、档案管理、外事接待等工作。 ⒊负责全中心计划管理,根据上级行政和业务领导机构的部署,在中心主任的直接指导下,负责全中心季、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拟定工作。 ⒋负责对中心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管理。收集和反馈信息,纠正偏离计划的情况,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领导给予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科室和职工的表彰工作。 ⒌负责拟定全市疾控战线工作计划、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⒍负责中心人事管理工作,按中心工作职责及上级规定设置中心内部的组织机构,工作岗位,开展人员招聘、任用,职称评审、聘任、调动、退休等工作。落实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完成上级各类统计报表。 ⒎负责拟定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⒏负责组织开展中心预防医学应用研究重点学科的管理工作。对已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定期进行督察,并随时向中心主管领导报告进展情况。 ⒐负责中心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撰写中心业务培训计划、总结,对培训执行过程进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培训资料,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管理工作。 ⒑负责外来人员进修、实习和学习的接待安排工作。 ⒒负责红十字会工作。 ⒓与有关部门、科室协调与沟通,建立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 ⒔组织做好本单位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所需物资的申报。 ⒕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及时组织对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⒖组织相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⒗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负责物业管理,做好办公楼及家属楼区的房屋维修和管理。 ⒉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宣传安全常识。定期巡查,严格毒品出入库手续,落实好门卫值班制度。 ⒊负责变电所的管理,及时维修中心的线路和更换电器用品。 ⒋负责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按《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⒌负责中心医疗垃圾的管理。 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收集国内外疾控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⒉负责中心计算机管理,软件系统维护与开发。疾控中心网站的维护及内容更新。 ⒊负责图书资料的管理。 ⒋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起草。 ⒌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质量管理科
⒈负责中心实验室认可及实验室认证工作。 ⒉负责业务工作质量控制考核。 ⒊负责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重点业务培训工作。 ⒋负责检验样品的接收、保管;检(监)测卫生学评价任务的下达,检验报告单、卫生学评价书的发放,签订委托合同并组织实施。 ⒌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财务科是中心行政职能部门之一,是中心统一领导财务工作的职能机构,是中心各项经济活动核算和管理的中心。 ⒉财务科在中心主任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政方针、政策。 ⒊制定符合中心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心综合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⒋参与中心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对中心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行使管理、监督、检查等职能。 ⒌制定成本核算程序,确定成本开支范围和成本开支标准,推行业务定额,实行内部价格管理,进行预算控制。 ⒍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与实施。 ⒎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统计、分析及相关传染病的预警、预测。 ⒉根据上级制定的相关传染病防制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地情况,负责制定全市相关传染病的工作计划,完成总结工作。 ⒊组织开展霍乱、伤寒、菌痢等感染性腹泻、流脑、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开展不明原因疾病、重大疫情调查处理。 ⒋负责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⒌负责全市相关传染病工作的资料汇总和归档。 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市相关传染病疫情、传染病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与评价。 ⒎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专项调查或专题研究。 ⒏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负责全市慢性病综合防制工作,制定慢性病防治规划和社区慢病防治工作指南。 ⒉以社区为基地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点,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行为干预。 ⒊负责全市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发病报告、居民死亡报告及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制定工作规范并开展质控评估工作。 ⒋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及常见病防治工作,完成全市学校卫生情况年度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学校卫生抽检任务或委托检测工作。完成中心质量体系运行对学校卫生所要求工作。 ⒌贯彻国家《营养改善条例》,提高居民“平衡膳食 合理营养”知晓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食品卫生抽检或委托检验采样工作,对食品、学校卫生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⒍负责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⒎开展慢性病及相关行为危险因素、居民膳食营养、伤害、学校卫生等专项调查研究工作。 ⒏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根据上级制定的相关地方病防制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地情况,负责制定全市相关地方病的工作计划,完成总结工作。 ⒉组织开展寄生虫、碘缺乏病、地氟病、布病、疟疾等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⒊负责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⒋负责全市相关地方病工作的资料汇总和归档。 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市相关地方病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与评价。 ⒍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专项调查或专题研究。 ⒎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免疫规划所
⒈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地情况,负责制定全市免疫规划工作的计划,完成总结工作。 ⒉组织开展“AFP”、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风疹、腮腺炎、水痘等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和病毒性肝炎的疫情报告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⒊指导和参与全市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⒋负责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⒌负责全市病毒性肝炎预防控制工作。 ⒍负责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资料的汇总和归档。 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市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与评价。 ⒏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专项调查或专题研究。 ⒐负责制定各类疫苗的使用计划,提交疫苗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组织实施。 ⒑负责各类疫苗采购、保存、运输等工作。 ⒒负责全市预防用一类疫苗所需计划制定、疫苗的订购、保管、分发与运转及监督检查。并开展二类疫苗的推广使用及疫苗的供应与运转。 ⒓负责市本级储存运转疫苗所使用的冷库、冷柜、冷藏车、冰排等冷藏设备的维护与更新。 ⒔负责全市冷链运转的技术监测考核。及冷链设备的指导与调研。 ⒕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病媒生物防制所
⒈负责对流行性出血热、乙脑、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鼠疫、炭疽、等虫媒、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专业技术培训、应急预案及防控规范等的制定、防控队伍的组建及物资装备等,为制定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及策略提出建议、进行预测预报,提供有关信息和咨询。 ⒉负责对全市病媒生物蚊、蝇、蟑螂、鼠的监测、资料汇总、及信息反馈,为制定病媒生物控制措施及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⒊负责蚊、蝇对常用杀虫剂的抗性研究、病媒防制方法研究及实施,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科学依据。 ⒋负责对灾区和疫源地病媒生物的控制工作,包括制订应急预案或防制方案,指导县区并参与特殊地区的处理尽快将病媒生物控制在不足危害水平;对县区的处理质量做出评估,并写出总结。 ⒌实验室蚊、蝇、蟑螂等昆虫饲养及传代,用于实验研究。 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消毒检测所
⒈负责对医疗保健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及医源性感染事故调查处理;对消毒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消毒质量监测。 ⒉负责对下级特殊疫源地消毒处理进行指导、质量控制与评价。 ⒊负责自然灾害地区和突发事件消毒方案的制定、指导下级实施、抽查处理质量并做出总结。 ⒋负责对各县市区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及重大疫情的预案。 ⒌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负责对艾滋病、性病等慢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专业理论技术培训、制定防制计划、方案、规范,并组织实施、检查、评估,为制定相应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及策略提出依据。 ⒉负责艾滋病、性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策略的提供。负责宣传内容、形式、载体的计划设计,以及宣传对象及范围的选择等。 ⒊负责艾滋病、性病的综合监测及报告工作。负责维护疫情网络的通畅和保密工作。负责监测哨点监测任务的组织实施、对检测结果的核实、分析、汇总上报等。 ⒋负责相关危险行为干预及效果评价。对艾滋病、性病高危人群实施干预,改变危险行为,防止疾病扩散。其中包括负责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⒌负责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和需要上报的各种信息资料。 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负责与媒体、教育、文化等社会相关部门协作,共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⒉负责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和利用。定期向国家提供健康教育统计报表。 ⒊负责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制定活动计划、组织活动实施、评价活动效果。 ⒋负责进行应急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发展的不同时期,开展应急性健康教育。 ⒌负责对不同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⒍负责对区市县健康教育活动进行检查与业务指导。 ⒎负责对基层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⒏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工作。 ⒐负责卫生科普报《大连医药卫生》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⒑负责《大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⒒负责卫生局党办交办《大连医药卫生》管理版的编辑发行工作。 ⒓负责为卫生局“信息”撰稿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健康教育所及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稿件。 ⒔承担中心和卫生局的摄录像工作,并根据需要制作录像资料片,专题片。 ⒕设计、编写和制作卫生宣传科普教育的脚本、专题片、图片、挂图等文字及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 ⒖负责本中心礼堂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 ⒗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一)职业卫生 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根据用人单位申请或委托,对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⒉职业环境检(监)测:根据用人单位申请或委托,在省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检(监)测工作 。 ⒊职业环境意外事故的现场检测: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的用人单位职业环境意外事故现场监测,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⒋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的抽检监测工作;完成中心质量体系对职业卫生的要求工作。 (二)环境卫生 ⒈负责完成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中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因素的委托监测、识别和评价。 ⒉负责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委托监测与专项调研。 ⒊负责市管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及生活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 ⒋参与制定和修改相关的卫生标准和规范,负责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⒌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的抽检监测工作;完成中心质量体系对环境卫生的要求工作。 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根据用人单位的申请或委托,对在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⒉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根据用人单位的申请或委托,在省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项目范围内,开展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为评价放射防护的安全程度、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放射性职业病诊断提供依据; ⒋放射事故现场检测: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的放射工作类型或行业的放射事故现场检测,参与其放射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⒌完成中心质量体系工作要求。 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运用微生物及免疫学手段,进行传染病病原体分离鉴定及血清学诊断,为疾病控制、卫生与消毒监测,及时、准确地提供依据。 ⒉及时引进、验证、开发国内外先进技术,使用经济、简便、快捷、灵敏、特异的方法,提高技术水平,增强重大疾病控制的快速反应及应变能力,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⒊实施实验内质量控制,检验人员对分析质量进行自我控制,及时发现某些偶然差错,以便随时采取相应的校正措施,确保实验室结果准确。开展实验室间质量控制,检查各级实验室是否存在系统误差,提高实验室检验水平。 ⒋严格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强化实验室管理,使之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及标准化。注重人员能力建设,保障学科有持续发展的能力。 ⒌负责承接委托检验项目,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检验工作任务。 ⒍做好食物中毒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采样及检验任务。 ⒎对重点防治的传染病按相关规范、方案要求进行监测;对重点病种根据其流行周期、发病季节、流行特征及相关因素,按计划进行预测。 ⒏随时做好相关病种疫情处理的常规准备工作(试剂、器材、相关信息),对符合要求的相关标本,按规定时限检验,取得病原学、血清学诊断依据,报出准确的判断结果。随时做好准备参加疫情调查处理及病原不明的急性疾病的调查研究。 ⒐落实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年度计划,对相关的产品、环境进行消毒监测检验,对相关机构的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⒑落实相关的国家标准,对产品、环境、化妆品、水质做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做好相关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情处理的常规准备工作(试剂、器材、相关信息),对符合要求的相关标本,按规定时限进行检验,及时、准确地报告判定结论,随时做好准备参加食物中毒和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及研究工作。对食品生产企业微生物检验人员及基层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和培训。 ⒒做好实验室认证相关要求工作。 ⒓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从事理化检验的专业人员首先必须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知识,大型仪器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或岗位授权。 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卫生规范,开展对食品、化妆品、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消毒产品的理化检验工作。 ⒊负责承担指令性理化检验和委托性理化检验工作。 ⒋负责承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理化检验工作。 ⒌运用现有的技术和设备开展新技术或新方法的研究和引用。 ⒍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和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实施及评价,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可比性和可溯源性。 ⒎负责对标准物的验收、使用和保管;对大型仪器设备在使用的基础上要定期的进行维护和保养。 ⒏对科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品、腐蚀性物品、剧毒药品和放射性物品严格的执行中心的相关的规定进行使用和保管,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确保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行。 ⒐为加强和提高基层检验工作者工作水平,负责对基层单位理化检验人员或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实施业务考核。 ⒑严格的按照中心质量体系要求,及时规范的处理检测工作中的不符合因素和差错事故。 ⒒做好档案的管理,各类技术记录清晰,技术材料完整。 ⒓严格遵守中心“十六”字方针和实验室规章制度,强化内务管理。 ⒔做好实验室认证相关要求工作;完成中心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⒕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⒈负责对从事食品加工、生活饮用水管理、化妆品生产、消毒药械生产、公共场所中的饭店餐饮业、食品销售业、旅店业、酒吧、浴室、理发、游泳场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对商场内经销非食品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⒉及时颁发“健康证”并负责对健康体检散在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⒊负责成人免疫门诊的疫苗管理、疫苗接种、免疫咨询,并随时做好突发过敏症的处置和救护工作。 ⒋负责犬咬伤患者的预防接种和咨询工作。 ⒌逐步开展地方病、艾滋病、性病、寄生虫病、职业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咨询和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⒍根据预防医学门诊部工作的开展情况,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 ⒎负责对县(市)区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测。 ⒏负责本中心职工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和健康档案的建立。 ⒐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首 页 | 中心简介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技术支持:中国企业传媒网 www.edm.net.cn Copyright © 2004 www.dlcdc.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